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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工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经学校研究决定《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工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工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工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临时用工人员的积极性,优化临时用工效能,节省临时用工成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临时工编制岗位设置原则

1、编制岗位设置以总量控制、精简高效、科学合理、固定编制与机动编制相结合为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口使用、分类核算。

2、从学校办学规模实际情况出发,按工作量定编,依编制定岗,坚持岗位聘用原则。

3、临时用工要以“平等竞争、择优招用、合同管理、保障权益”为原则,各用工单位合理配置人

力资源,严格审批手续,杜绝因临时用工而造成正式职工工作量不饱满和人力资源浪费。

4、学校对临时用工人员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用工范围及经费渠道

1、学校临时用工人员范围为聘用到学校从事后勤服务、安全保卫、教学辅助等临时性工作的人员。食堂、住宅小区物业等临时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2、学校暂确定后勤处、保卫处、信息中心为临时用工单位,其他各单位不得聘用临时工。

3、对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任务,应安排学生勤工助学,不得占用临时工编制岗位。

4、临时用工人员不得从事学校管理和涉密工作。

5、学校临时用工人员经费由学校支付。临时工工资标准和校龄由人事处于每年12月底统一进行核定。

三、临时用工编制总量和岗位管理

1、临时工编制岗位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负责编制,编制岗位核定后,各用工单位原则上不得超编制聘用。

2、临时工编制岗位控制在100人以内,目前共核定临时工编制岗位100个,其中固定编制岗位96个,机动编制岗位4个。固定编制岗位分配到各用工单位,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聘任使用;机动编制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配。

3、临时工实行一年一聘用,每年12月底,由人事处根据各单位临时工使用情况和岗位需求,对学校临时工编制岗位进行调整和聘任手续办理,提交分管校领导和校党委会审定,确定下一年的临时工编制岗位总量和人员聘任。

四、临时工编制岗位类别划分与设置

1、目前暂核定后勤处临时工编制77个,保卫处临时工编制12个,信息中心临时工编制7个。

2、临时工岗位共分为三大类:

1)普通工岗位主要指清洁工。

2)技术工岗位指校警、绿化工、打字员、茶水司炉工、公寓管理员、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器材室管理员(统称管理员)。

3)高级技术工岗位指计算机多媒体维护员(简称维护员)、电工、水暖工、医务人员。

3、临时工编制岗位类别设置具体见下表:

 《临时工编制岗位设置表》

临时用工

单位

所属科室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数

编制数

后勤处

行政科

技术工

打字员

1

77

物业科

普通工

清洁工

3

技术工

司炉工

1

技术工

管理员

14

高级技术工

电工

2

高级技术工

水暖工

3

管护中心

普通工

清洁工

6

技术工

绿化工

5

场馆中心

普通工

清洁工

1

技术工

管理员

5

公寓管理科

技术工

公寓管理员

32

校医室

高级技术工

医务人员

4

保卫处

保卫科

技术工

校警

12

12

信息中心

设备管理科

高级技术工

维护员

7

7



机动编制


4

4

合计

100

100

   五、岗位聘用管理

1、临时工采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年,试用期1个月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将自动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2、劳动合同在招工试用期满后签订。由临时工、用工单位、人事处签名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人事处、用工部门和临时工各持一份。

3、临时工用工信息发布及聘用工作由各用工单位负责。

4、各用工单位负责制定临时工岗位职责,具体安排临时工的工作,对临时工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六、其他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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