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经学校研究,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10年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5年(含)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被聘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的教师,经教学工作能力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2、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1、申报者对照有关条件,写出书面申请,本单位加注意见后于10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申报者从人事处领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一式3份、A4纸)、《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需一式26份、A3纸),认真填写,经人事处逐项审核确认后,打印上报。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鉴定报告和获奖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送人事处。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能推荐上报。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有关表格,要求材料祥实,证件齐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