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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我校教师系列中级、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4

关于2011年我校教师系列中级、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11年高校教师系列中级、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系列中级

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规定》(陇师专发[2007]109号)文件执行(在陇南师专人事处网页规章制度专栏下载)。

(二)高教管理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生,具备高教管理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以上的人员,可申报评审高教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1年,从事高教管理工作,可申报评审高教管理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

2、评审高教管理系列任职资格的工作业绩条件按《甘肃省高教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甘教委发[1998]81号)执行。

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甘职改办〔2007〕18号、〔2003〕2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我校拟申报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11月25日前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将推荐材料与推荐意见送交人事处审核,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在人事处领取)。

(三)《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1式26份、A3纸)在陇南师专人事处网页文档下载专栏下载。

(四)上交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毕业证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译)著等(同时交上述证书复印件2份)。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能推荐上报。

(六)符合《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规定》(陇师专发[2007]109号)文件第一项第一条规定的初聘中级职务人员,到人事处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学校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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