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报送2011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教人[2011]1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晋升人员按《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职改办[1999]15号)文件执行。
(二)、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办[2005]3号)文件办理。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专家鉴定意见》(论文送审正高2篇、副高1篇)均1式35份。“意见”附“简表”后面。
(三)、《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式2份。
(一)、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本次职称评审工作:
请各教学系于5月15日前将本系符合上述要求人员的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简表》 (一)、(二)一式2份、系推荐意见)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