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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0年全省高教管理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22

甘 肃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甘教人[2010]71号

关于报送2010年全省高教管理研究人员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职改办安排,全省高教管理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会议拟定于12月中旬召开,对全省高校研究员、副研究 员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人员按《关于印发< 甘肃省高等教育管理研 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甘教委发 [1998]81号)文件执行。

(二)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 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 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 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职 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 题的通知》(甘职改办[2005]3号)文件办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二)《评审高教管理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 表》、《专家鉴定意见》(论文送审正高2篇、副高1篇,均1式40份。“意见”附“简表”后面)。

(三)《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式2份, 其中:单位详细地址、职改部门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电子信箱;主管部门名称、主管部门联系电话、主管部门邮编要 填写准确)。

(四)高教管理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数据库用电子邮件发至jiaoytzhicheng@163.cm。

(五)破格晋升人员专题报告(1式7份)。

(六)上述表格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职改部门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并用计算机打印。其中,凡是合作完成的成果须注明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

(七)《评审简表》、《专家鉴定意见》、《评审高教管理研究人员高级务答辩情况简表》、《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律在甘肃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gsedu.gov.cn干部人事栏目、职称评聘专栏下载。除《评审高教管理研究人员高级职务答辩情况简表》用A4纸型外,其它表格一律用A3纸型。

(八)高教管理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数据库,是高教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过程中准确反映申报者本人情况的重要依据,数据库的制作一定要为申报对象负责,以本文后附的《数据库要求》为准,做到准确无误。

三、成果审查及答辩要求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一切学术不良行为,学校及有关办学单位要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答辩。答辩小组以高评会专业学科组成员为主,吸收同行高级专家组成,一般3—5人。答辩工作由学科组长(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未参加或答辩未通过人员,不再参加评审。《评审高教管理研究人员高级职务答辩情况简表》1式7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四、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及省教育厅不再受理材料:

1.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

2.甘职改办函[2007]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范围的人员。

3.上次高评会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

4.数据库制作不准确、表格纸型不符合要求。

(二)根据省职改办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所有评审材料按《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号)进行公示。

评审材料于11月8日—12日期间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8720275

请各校职改部门接此通知后,将上述安排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依照文件规定的报送时间,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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