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教外[2010]1号)要求,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及我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类别主要有访问学者(含西部项目),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http://www.csc.edu.cn/Chuguo/49b87f444c814f4bb5f52d28a1ae7c68.shtml,查看《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等相关材料,选择符合条件的留学项目(我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申请西部项目)。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及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1、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及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类别及要求,请查看《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西部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计划和要求按照我省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2010年西部项目的资助名额为50名左右,其中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0名,高校青年外语教师10名。西部项目的选派条件按照访问学者的选派条件执行(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简介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8cce82fe75ee44d99d67c79d96bd2632.shtml)。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统一选拔。
(三)受理方式。留学基金委委托甘肃省教育厅统一受理我省的申请工作。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甘肃省教育厅自2010年1月15日起提供咨询(电话:0931-8826130)。
(四)报名程序。请申请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的具体要求在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请材料说明》准备其他书面申请材料,于3月9日前报我校人事处进行材料审核后由学校审批。
(五)材料要求。普通访问学者项目(含西部项目)申请材料上报4份,其他项目材料上报2份(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项,按具体要求执行,一律用A4纸打印.各报一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申请人须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装订申请材料(请在每份材料的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出国人员的国外奖学金、生活费及国际旅费全部由留学基金委承担。
(二)西部项目出国人员的国外奖学金、生活费及国际旅费由留学基金委、甘肃省财政及我校分别按70%、15%和15%的比例承担。
(三)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所有申请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和评审费500元人民币。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电话: 3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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