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推荐陇南市领军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事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陇南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陇人发[2009]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各有关单位
二、推荐条件
陇南市领军人才为100名,其中,第一层次人选30人,第二层次人选为70人。
第一层次人选的基本条件是:
1、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
2、近5年来主持完成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者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
3、在重点产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为我市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有重大技术创新、掌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可不受第二条规定的限制。、
4、具有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在58岁以下。
第二层次人选基本条件和要求:
1、近5年来参与省级或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者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市级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2、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在重点产业等领域,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高的专家和业务尖子,可不受第一条规定条件的限制。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各单位根据选拔领军人才的有关要求,组织动员符合领军人才及后备人才人选条件的教师报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按各层次的条件要求分别提出推荐意见并在单位公示。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审查。学校相关部门根据领军人才选拔评审条件,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四、推荐材料
各部门于7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各单位推荐选拔情况的报告一份;
2、个人成果、业绩的证明材料个四份;
3、《陇南市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四份
附:《陇南市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请到人事处复印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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