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教师发(2001)26号] 》精神,为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参加甘肃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和未参加岗前培训的高级职称教师。
1、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提交材料时间分别为:10月14日至16日、10月25日前。
2、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提交材料地点:各系办公室(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各教学系报名)。各系办公室受理申请人员材料后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整理好并报送人事处文涛处。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按顺序双面套打印);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因去年教师已作过体检,这次填表时只写结论);
(六)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复印件(A4);
各系部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各系部的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申请教师资格时请按要求带全资料,照片必须是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全面开展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程序》、《关于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花名册》、共9份文件见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单机版使用说明于该网页下载:http://www.nwnu.edu.cn/cate.do?cate=0280
4、申请表中“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一栏以及思想鉴定表都由申报人所在系党总支填写意见;
6、填表人员填写相关表格时请务必保证资料详实准确、字迹工整、表格清洁,所有材料涂改无效;
7、请各系办公室在使用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单机版软件前,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单机版使用说明”;
8、各系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后,将所有申报者信息录入U盘连同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花名册中填写的申报人员顺序与录入系统中申报人员顺序必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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