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中有关职称的证明事项及清理其他证明事项的要求,现就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中涉及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证书遗失补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从2018年8月起,专业技术人才证书遗失补办时,不再要求出具单位公函和个人登报声明,只需填写《甘肃省职称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领表》(附表),按证书办理权限到市州人社局或省职改办办理,遗失证书作废声明由市州人社局或省职改办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甘人社通〔2018〕268号中有关遗失证书补办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二、关于职称申报中取消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18号)规定,可通过网络等手段查证核实的学历、学位证明,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原件。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明和军队院校、党校等无法从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信息,仍需要提供原件。
取消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后,用人单位要加增强责任性,严格审核职称申报材料,要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自律,诚信申报,对本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学历、学位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坚决撤销,并将个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不严格履职尽责的用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关于优化简化表格
按照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的要求,我省对职称表格进行了优化简化,现已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布。从2018年起,按修订后的表格填报,填报时,请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下载。
附表:甘肃省职称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领表
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附件 附表:甘肃省职称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