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职称评聘 >> 任职资格

职称评聘

我校折远洋等11名同志具备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发布日期:2017-11-06

接陇南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戴琳等42名同志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陇市职改办〔2017〕9号)通知,我校折远洋、安雅丽、颉 静、马 娟、庞 启、田凤鸣、张少飞、吕 璐、孙 娜、胡文斌、王海龙等11名同志具备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关闭
上一篇:我校刘吉平、田广2名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下一篇:我校邵语平等9名同志具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