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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王清蕾等7名同志具备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发布日期:2015-09-15

经陇南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15年9月2日会议研究,我校王清蕾等7名同志具备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王清蕾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杨 磊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陈维举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王淏清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郭雄伟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王一峰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刘 楠 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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